《就业促进法》的基本内容可以归纳为“1、1、6、5、10”,即:一个方针、一面旗帜、六大责任、五项制度、十大政策。
一个方针:坚持劳动者自主择业、市场调节就业、政府促进就业的方针。
一面旗帜:高举公平就业的旗帜。
六大责任:是指法律对政府在促进就业中承担的重要职责作出了明确规定:一是发展经济和调整产业结构增加就业岗位;二是制定实施积极的就业政策;三是规范人力资源市场;四是完善就业服务;五是加强职业教育和培训;六是提供就业援助。
五项制度:加强对就业工作组织领导的政府责任制度;加强对劳动者工作的公共就业服务和就业援助制度;加强对市场行为规范的人力资源市场管理制度;加强对人力资源素质提升的职业能力开发制度;加强对失业治理的失业保险及预防制度。
十大政策:主要包括:有利于促进就业和经济发展政策、财政保证政策、税收优惠政策、金融支持政策、城乡统筹、区域统筹、群体统筹的就业政策、支持灵活就业、援助困难群体就业政策、失业保险促进就业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