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就业服务卡
发放对象及个人所持相关材料
1、年满16周岁以上,城镇未能继续升学的初高中毕业生等新成长劳动者;
持相关材料:须提供本人身份证、毕业证、非农业户口户籍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2、高校等各类院校毕业生;
持相关材料:须提供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3、城镇复员转业退役军人;
持相关材料:须提供本人身份证、军人退役有关证件、非农业户口户籍证明证明原件及复印件1份。
4、优秀运动队退役运动员;
持相关材料:须提供本人身份证、运动员退役有关证件原件及复印件1份。
5、由农业户口转为非农业户口的被征地农民;
持相关材料:须提供本人身份证、非农业户口户籍证明、被征地证明原件及复印件1份。
6、进城登记求职和进城务工的农村劳动者;
持相关材料:须提供本人身份证、流动人口婚育证明原件及复印件1份。
7、城镇其他登记失业人员(不含按规定领取《再就业优惠证人员》)。
持相关材料:须提供本人身份证、失业证、非农业户口户籍证明原件及复印件1份。
办事流程
符合申领《安徽省就业服务卡》的人员,本人持相关材料到市劳动保障局所属的市就业服务中心或各区(开发区)劳动保障局所属的区就业保障服务中心申领。
持《安徽省就业服务卡》人员享受有关就业政策
1、可享受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提供的各项免费就业服务,包括免费求职登记、职业介绍、就业指导、培训申请、鉴定申报等就业服务项目。
2、可在各地职业培训定点机构选择参加一次职业技能培训,按规定享受一次性职业技能培训补贴。
3、经各地创业培训定点机构按有关要求确认后,可参加一次创业培训。
4、可在各地职业技能鉴定机构选择参加初次技能鉴定,取得职业资格证书,可按规定享受一次性职业技能鉴定补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