免费职业介绍补贴
免费职业介绍范围:
持《再就业优惠证》和《安徽省就业服务卡》的有劳动能力和就业愿望的人员都可享受免费职业介绍服务。
享受免费职业介绍补贴的对象:
为上述人员提供求职登记、职业介绍、信息咨询服务等免费职业介绍服务的各类职业介绍机构(含公共职业介绍机构、非公共职业介绍机构和街道社区劳动保障工作所站等)都可享受政府提供的职业介绍补贴。
办理程序:
各类职业介绍机构,按季度向市就业服务管理中心窗口申报,填写《职业介绍补贴申报审批表》,并提供以下材料:
1、已实现就业人员《再就业优惠证》原件、复印件2份或《就业服务卡》原件;
2、已实现就业人员花名册(纸质和电子表格);
3、已实现就业人员与用人单位签订1年以上的劳动合同证明原件和复印件2份(暂时无法签订正式劳动合同的,必须提供用人单位与就业人员签订的用工证明材料);
4、职业介绍机构在银行开设的基本账户。
补贴标准:
免费提供职业介绍服务并介绍成功,与用人单位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的,给予每人100元补贴;与用人单位签订用工证明的(指职介机构或劳务派遣机构与用工单位签订的集体用工协议),给予每人60元补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