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首页 |
  >>首 页 > 镇 街 园 > 井岗镇


求职 “五提醒”

【字体: 】【2008-2-27】 【作者/来源 韩传宏】  【关 闭

         一是识别合法职介机构。合法的职业介绍机构应当有工商行政部门核发的《营业执照》。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核发的《职业介绍许可证》、税务部门核发的《税务登记证》,必须是原件,并悬挂在明显位置。我市公共职介机构有市劳动保障局职业介绍中心及各区劳动力市场、省市人才市场等。
      二是留心职介机构收费。合法的职业介绍机构收取“报名登记费、求职服务费”,是按照审批的收费标准收取费用,“收费标准”应张贴在明显位置。
      三是了解应聘单位情况。可通过职业介绍机构或其他途径了解应聘单位有无《营业执照》、是否具备法人资格等。
      四是妥善保存相关证据。求职时应要求其开具加盖印章的收费单据,并妥善保存。一旦权益受到侵害,应携带相关证据及时向当地劳动保障监察机构投诉。
      五是要求签订劳动合同。劳动合同是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的最有效证据。被录用后,应当自录用之日起提出与用人单位依法签订劳动合同。单位如不签订,要及时向当地劳动保障部门反映。

 
  信息公告
区委常委、组织部...
张健区长亲切看望...
阮书记亲切看望省...
童书记带领劳动局...
劳动保障局局长时...
蜀山区劳动保障系...
认真学习党的十七...
简讯
119名农民走进考场
1152名失业退休人员享受到退...
Copyright 2008 www. ssldj.gov.cn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合肥市蜀山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技术支持:龙讯科技 皖ICP备07003738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