蜀山区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业务操作流程
一、政策法规依据
《合肥市人民政府令(2007)第124号》、《合肥市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社会养老保险实施细则》等。
二、单位申报
1、第一次申报时需要提供:(1)事业单位法人年检证书、编制册原件及复印件。(2)事业单位组织机构代码证书原件及副本复印件。(3)开户银行帐号。(4)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5)人事局调资花名册(晋升职务工资花名册、晋升工资档次审批表)。(6)退(离)休人员退(离)休批文及退休工资审批表。
2、填写合肥市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登记表、养老保险在职人员花名册(01表、05表)、退(离)休人员花名册(02表、06表),同时上报电子版表格一套(信息采集)。
三、审核
参保单位填写相关表格后,报区机关事业单位社保办由分管业务经办人员进行审核。审核的主要内容包括参保人数、待遇、缴费基数、缴费比例、单位调剂金比例、退休人员养老金标准等。
四、保险费的征收和拨付的结算方式
1、结算方式采取“按月结算,全收全付”,即保险费按月全额征收,养老金按月全额支付,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按月与参保单位进行结算,给参保出据保险费结算单。
2、如发生人员工资待遇变动、人员调进、调出、退休、死亡等情况,请在每月20日前向机关事业单位社会保险办公室申报变动,并提供工资审批表、调动材料、退休人员档案和批复要相符、医院死亡火化等相关证明材料,并填写相关变更表(03表、04表、07表、08表)。
3、参保单位的名称、银行帐号、法定代表人、地址等情况发生变化时,也必须及时向机关事业保险办如实申报,办理变更手续。
五、保险费征缴方式
1、单位参保后,应于每月20日前向保险办报送次月单位缴纳费数据和由单位代扣代缴的个人缴费数据。应于每月1—10日到区保险办领取核定后的保险费缴款通知书,再到地税部门办理缴费手续。
2、参保单位必须严格执行年报审核制度,应于每年12月份向区保险办报送在职人员养老保险花名册(01表、05表)、离退休人员花名册(02表、06表)等,作为下一年度养老保险费征缴和养老金拨付的依据。
六、养老金待遇的核定和支付
1、参保人员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后,按照退休审批权限办理了退休审批手续后,由区、市社保中心核定养老金标准后,按月支付养老金。基本养老金实行社会化发放。由市社保中心按月直接拨付到离退休人员个人养老金账户。
2、参保单位请再办理退休申报的时候去徽商合肥科技支行给退休人员办理工资存折。
3、请参保单位经办人办理时向银行提供:(1)单位行政介绍信。(2)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3)离退休人员身份证复印件。
4、如有退休人员工资存折丢失,请及时到开户银行办理卡号变更并向区保险办申报,确保养老金的准确无误的发放。
七、联系电话
0551—5597579
八、地址
合肥市潜山路与望江路交叉口 蜀山区行政服务中心
注:
1、以上业务办理所需填写的表格均为3份,复印件均为2份,表格下方签字部分必须本人手签,打印无效。
2、如果20日是双休日,请提前申报办理业务。
附:参保单位业务操作流程图